各位老师:
2021年度初、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已启动,各级各类任职条件按照《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指导意见(试行)的通知》(校发〔2021〕17号)及其子文件执行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学历资历
级别 | 出生年月 | 博士 | 硕士 | 研究生班及其他 | 学士 | 大专 |
中级 | 71年及以前 | 当年认定 | 2年初级 | 3年初级 | 5年初级 | —— |
72年及以后 | 当年认定 | 2年初级 | —— | —— | —— | |
初级 | 71年及以前 | —— | 当年认定 | —— | 次年认定 | 满3年认定 |
72年及以后 | —— | 当年认定 | —— | 次年认定 | —— |
★部分其他系列学历资历任职条件,详见相关子文件。
二、申报类别
(一)校内直接认定
1、最高学历、学位证书复印件(一式一份)。
2、获学士学位及以下的,认定初级须提交工作小结(一式一份)。
3、获学士、硕士学位的,认定教师系列须取得教师资格证(博士免)。
4、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》(一式三份)。
(二)通过国家、本市各委办局相应任职资格考试后认定
1、本系列如需外语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,提交外语、计算机合格证书复印件(一式一份)。
2、最高学历、学位证书复印件(一式一份)。
3、《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》(一式两份);或相应委办局的红头发文和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(一式一份)。
4、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》(一式三份)。
(三)晋升
1、最高学历、学位证书复印件(一式一份)。
2、现有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(含首页和首聘年月页,一式一份)。
3、《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》(一式两份)。
4、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》(一式三份)。
5、提交科研成果原件一套。
(1)申报教学、科研岗中级,须提交公开发表的论文2篇及以上。
(2)申报思政系列、党务系列、艺体类、其他系列中级,须提交公开发表的论文1篇及以上。
(3)发表的科研论文有关要求;
①申报人为独立作者、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。
②论文发表的期刊范围和发表期限以相应的职称文件中具体要求为准。
③论文内容须与申报人从事的学科、工作领域一致。
④不包括任何形式的增刊、专刊、论文集、会议论文、一刊多号的论文。
三、工作流程及时间节点
1、各申报类别完成个人申报(11月19日之前)。申报人填写相关表格,及对应汇总表的一条记录,准备相应的证书复印件、成果原件等申报材料提交学院。
2、学院进行全面资格初审(12月10日之前)。学院完成对申报晋升人员的思想品德考核、教学工作考核、学科组评议等工作,分别填写初、中级申报《汇总表》,并将初审通过人员的所有申报材料及《汇总表》(含电子版)提交人事处。
3、学院进行拟聘任推荐工作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。学院完成对申报晋升人员的拟聘任推荐工作,拟聘流程及选票可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要求,完成后将《申报表》及选票、汇总票(含电子版)提交人事处。
四、注意事项
1、本年度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日期从2021年9月1日起算,所有申报成果发表时间截止至2021年8月31日。
2、申报人将职称材料提交二级单位,由二级单位统一报送人事处,人事处不受理任何个人提交的材料。
3、思政系列所有申报材料统一提交学工部,由学工部完成资格初审后提交人事处;党务系列所有申报材料,由二级单位完成资格初审后统一提交人事处。
4、申报高校教师系列(含思政)人员,必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。
学院联系人:付老师
联系电话:13917971801
联系邮箱:tristar@shnu.edu.cn
校人事处联系人:胡老师
联系电话:64321105
联系邮箱:huhhy@shnu.edu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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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1月16日
相关附件:
1、上海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(审定)工作纪律(沪人〔2003〕30号).pdf
3、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指导意见(试行)的通知(校发〔2021〕17号).pdf
4、关于印发修订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的通知(校发〔2019〕44号).pdf
5、关于印发党务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(试行)的通知(校发〔2019〕45号).pdf